2015年,我市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新开工8490套(含垦区公租房50套),基本建成3902户,其中,中心城区新开工1308户,基本建成1225套。租赁补贴为12822户,其中,中心城区为2600户。
2015年,我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新开工13655户,分别为城市棚户区改造9830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98户、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1877户、国有垦区棚户区1650户;棚户区基本建成2936套,分别为城市棚户区改造259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31套、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1535套、国有垦区棚户区1011套。其中,中心城区新开工城市棚户区2978户、国有林区棚户区36户;基本建成国有林区棚户区20套。
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我市将争取引进社会和民间资本并通过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措施,加大协调推进和督查落实力度。